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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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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 預約系統


未持有以上類型身份證明文件的香港居民,請參閲常見問題第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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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選擇接種的 第三針 第四針 第五針 第六針 第七針 新冠疫苗為新冠滅活疫苗。

疫苗接種地點:

預約注意事項:

  • 如你是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請在預約前瀏覽「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人士接種新冠疫苗須知」,並帶同相關康復/出院證明文件,按須知內的建議時間間隔在康復後接種所需的疫苗,以確保有較佳的疫苗保護效能。
  • 如你曾在外地接種疫苗又未能在網上預約下一劑正確劑次的疫苗,請不要於網上系統預約接種疫苗。請你帶同接種外地疫苗的接種紀錄,直接前往無須預先預約的疫苗接種地點接種疫苗。請按此查閱疫苗接種的地點的資訊。更多曾在外地接種疫苗人士的資訊,請按此
  • 如你未滿十八歲,請先下載疫苗接種同意書,並由家長或監護人填寫。於接種疫苗當日,帶同同意書到疫苗接種地點。就三至十一歲的兒童,接種當天須由一名成人在場陪同(如成年親屬、家庭傭工或學校老師)。如兒童的身份證明文件上(如出生證明書)並沒有相片,請記緊攜同最新載有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的學生手冊、學校紀錄卡或其他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以便醫護人員有需要時確認其身份。三歲以下幼童接種疫苗當日,家長須出示幼童的身份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書)正本,並攜同已簽妥的接種同意書,由家長/監護人親自陪同前往接種疫苗。倘幼童的身份證明文件沒有相片,而幼童並沒有學生手冊或其他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其身份的核實會按實際情況以其他方式酌情處理。如透過就讀學校/中心安排團體形式接種疫苗,隨行的教師或職員除需攜同上述所需文件外,亦必須負責清晰辨認各幼童的身份。
  • 有關更多兒童和青少年接種新冠疫苗的常見問題,請按此
  • 穿著方便外露手臂的衣服,以便接種。
  • 如你對先前接種的新冠疫苗或對多於一種藥物曾有即時(1小時內)的嚴重過敏反應,或對先前接種新冠疫苗的過敏反應未能自行痊癒或對口服抗過敏藥物無效,請不要預約,並諮詢醫生。
  • 如你(1)患有慢性疾病或(2)有其他疾病而不確定是否適合接種疫苗,請不要預約並諮詢你的家庭醫生。
  • 市民可選擇接種地點及時間。
  • 預約名額是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
  • 你亦可在預約接種疫苗的當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透過本系統查詢預約結果。
  • 如想知道更多有關是否適合接種疫苗、疫苗功效、副作用、接種疫苗後身體出現問題等資訊,請瀏覽網站 www.chp.gov.hk/tc/features/106934.html
  • 預約前,請細閱新冠滅活疫苗接種須知
  • 前往接種地點的市民需遵守個別場地的訪客感染預防措施。

適用於未完成首兩劑疫苗的人士:

  • 在可能的情況下,市民應盡量以同一款疫苗完成首兩劑接種。如因接種首劑疫苗出現嚴重副作用或因未能接種同款疫苗而需要接種另一款疫苗的人士,請諮詢醫護人員。
  • 如你從未接種新冠疫苗,本系統會一併預約接種第一及第二劑疫苗的時間。
  • 如你已接種了第一劑滅活疫苗,可在本系統選擇接種地點及時間接種第二劑疫苗。

適用於接種第三劑或以上疫苗人士:

  • 如果你屬於免疫力弱人士,請你在接種額外劑次新冠疫苗當天,帶同相關的醫生證明文件以確認你符合接種額外劑次新冠疫苗的資格。「就新冠疫苗接種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人士確認證」的醫生信範本可於此下載。請按此查閱更多接種額外加強劑的優先組別人士常見問題。

部份疫苗接種地點會為特定群組人士,安排同時接種新冠疫苗及季節性流感(流感)疫苗,請按此了解詳情。

  • 如你屬以下年齡群組並符合資格免費接種流感疫苗,可在疫苗預約系統內一併預約在下列地點同時接種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預約前,請細閱有關接種流感疫苗的須知常見問題
    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 18歲以下
    學生健康服務中心 3至17歲的兒童/學生
    母嬰健康院 6至60個月大的幼童
  • 如你未符合以上預約同時接種流感疫苗的資格,請按此瀏覽政府其他免費或資助流感疫苗接種計劃的合資格群組及相關安排。

預約所需資料:

  • 預約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出生日期。(未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請參閲常見問題第39條。)
  • 可接收手機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為確保預約系統的操作效率,市民須於開始登記後30分鐘內完成預約,逾時系統會自動終止登記程序,已輸入的資料亦不會儲存。

您選擇接種的 第三針 第四針 第五針 第六針 第七針 新冠疫苗為新冠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

疫苗接種地點:




預約注意事項:

  • 如你是2019冠狀病毒病康復者,請在預約前瀏覽「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人士接種新冠疫苗須知」,並帶同相關康復/出院證明文件,按須知內的建議間隔時間在康復後接種所需的疫苗,以確保有較佳的疫苗保護效能。
  • 如你曾在外地接種疫苗又未能在網上預約下一劑正確劑次的疫苗,請不要於網上系統預約接種疫苗。請你帶同接種外地疫苗的接種紀錄,直接前往無須預先預約的疫苗接種地點接種疫苗。請按此查閱疫苗接種的地點的資訊。更多曾在外地接種疫苗人士的資訊,請按此
  • 如你未滿十八歲,請先下載疫苗接種同意書,並由家長或監護人填寫。於接種疫苗當日,帶同同意書前往接種疫苗。
  • 就三至十一歲的兒童,接種當天須由一名成人在場陪同(如成年親屬、家庭傭工或學校老師)。如兒童的身份證明文件上(如出生證明書)並沒有相片,請記緊攜同最新載有兒童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的學生手冊、學校紀錄卡或其他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以便醫護人員有需要時確認其身份。三歲以下幼童接種疫苗當日,家長須出示幼童的身份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書)正本,並攜同已簽妥的接種同意書,由家長/監護人親自陪同前往接種疫苗。倘幼童的身份證明文件沒有相片,而幼童並沒有學生手冊或其他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其身份的核實會按實際情況以其他方式酌情處理。如透過就讀學校/中心安排團體形式接種疫苗,隨行的教師或職員除需攜同上述所需文件外,亦必須負責清晰辨認各幼童的身份。
  • 有關更多兒童和青少年接種新冠疫苗的常見問題,請按此
  • 穿著方便外露手臂的衣服,以便接種。接種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的兒童和青少年會被建議於大腿前外側中段部位進行肌肉注射疫苗,兒童和青少年可穿著易於穿除的衣物以便接種。
  • 如你對先前接種的新冠疫苗或對多於一種藥物曾有即時(1小時內)的嚴重過敏反應,或對先前接種新冠疫苗的過敏反應未能自行痊癒或對口服抗過敏藥物無效,請不要預約,並諮詢醫生。
  • 如你(1)患有慢性疾病或(2)有其他疾病而不確定是否適合接種疫苗,請不要預約並諮詢你的家庭醫生。
  • 就單價Omicron變異株XBB.1.5疫苗(即BioNTech的Comirnaty及Moderna的Spikevax)的使用,政府將根據一般疫苗(如流感疫苗)的接種安排,按使用有效日期向接種市民提供適合年齡的其中一款XBB疫苗。
  • 市民可選擇接種地點及時間
  • 預約名額是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
  • 你亦可在接種疫苗的當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透過本系統查詢預約結果。
  • 如想知道更多有關是否適合接種疫苗、疫苗功效、副作用、接種疫苗後身體出現問題等資訊,請瀏覽網站 www.chp.gov.hk/tc/features/106934.html
  • 預約前,請細閱新冠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接種須知
  • 前往接種地點的市民,亦需遵守個別場地的訪客感染預防措施。

適用於未完成首兩劑疫苗的人士:

  • 在可能的情況下,市民應盡量以同一款疫苗完成首兩劑接種。如因接種首劑疫苗出現嚴重副作用或因未能接種同款疫苗而需要接種另一款疫苗的人士,請諮詢醫護人員。
  • 如你從未接種新冠疫苗,本系統會一併預約接種第一及第二劑疫苗的時間。
  • 如你已接種了第一劑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可在本系統選擇接種地點及時間接種第二劑疫苗。
  • 五十歲以上的市民,若接種第一劑為信使核糖核酸疫苗,須於28天後接種第二劑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六個月至四十九歲人士接種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的第一和第二劑建議接種間隔為8個星期(即56天),他們如有特別需要,經考慮個人風險及益處,並在知情同意下亦可選擇提前於第一劑後最少28天接種第二劑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十八歲以上成年人士在網上預約系統會容許選擇少於56天的接種間隔,十七歲或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人士,如免疫力弱人士希望按較短的建議接種間隔接種疫苗(即28日接種第二劑疫苗)則需要在接種當日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陪同直接前往疫苗接種地點接種疫苗。

適用於接種第三劑或以上疫苗人士:

  • 如果你屬於免疫力弱人士,請你在接種額外劑次新冠疫苗當天,帶同相關的醫生證明文件以確認你符合接種額外劑次新冠疫苗的資格。「就新冠疫苗接種特定組別的免疫力弱人士確認證」的醫生信範本可於此下載。
  • 按此查閱更多接種額外加強劑的優先組別人士常見問題。

適用於幼兒及兒童接種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的安排:

  • 六個月至未滿五歲的幼兒,網上預約系統會按接種當日的年齡預約接種幼兒劑量的疫苗。五至十一歲的兒童,網上預約系統會按接種當日的年齡預約接種兒童劑量的疫苗。
  • 以往曾接種幼兒劑量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的年滿五歲(但不足六歲)人士,他們如接種接續疫苗當日已年滿五歲(但不足六歲),又希望繼續接種幼兒劑量疫苗,請直接前往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疫苗,無須預約。
  • 以往曾接種兒童劑量信使核糖核酸疫苗的年滿十二歲(但不足十三歲)人士,他們如接種接續疫苗當日已年滿十二歲(但不足十三歲),又希望繼續接種兒童劑量疫苗,請直接前往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接種疫苗,無須預約。
  • 有關更多兒童和青少年接種新冠疫苗的常見問題,請按此

部份疫苗接種地點會為特定群組人士,安排同時接種新冠疫苗及季節性流感(流感)疫苗,請按此了解詳情。

  • 如你屬以下年齡群組並符合資格免費接種流感疫苗,可在疫苗預約系統內一併預約在下列地點同時接種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預約前,請細閱有關接種流感疫苗的須知常見問題
    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 18歲以下
    學生健康服務中心 5至11歲的兒童/學生
    母嬰健康院 6至60個月大的幼童
  • 如你未符合以上預約同時接種流感疫苗的資格,請按此瀏覽政府其他免費或資助流感疫苗接種計劃的合資格群組及相關安排。

預約所需資料:

  • 預約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和出生日期。(未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香港居民,請參閲常見問題第39條。)
  • 可接收手機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

為確保預約系統的操作效率,市民須於開始登記後30分鐘內完成預約,逾時系統會自動終止登記程序,已輸入的資料亦不會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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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資料的目的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預約登記

收集資料的目的

  1.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下稱「資科辦」)將出於以下目的,使用此預約系統中收集到的個人資料:
    • 處理接種由政府主導的疫苗接種計劃下提供的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預約登記,以及處理與預約登記相關的查詢;
    • 與入境事務處執行核對程序,以處理登記、審查資料並確認登記人的資格(例如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號碼與出生日期,以及檢查相關的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是否已經逝世);
    • 與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查核登記人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狀況 ;
    • 查核在特定日期及時間於指定中心接種疫苗的配額;
    • 供與疫苗接種計劃相關的政府政策局/部門及機構安排接種疫苗,及接種疫苗後進行跟進;
    • 轉移到衞生署及與政府合作的相關機構(包括香港大學)以便衞生署持續監測與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有關的安全及臨牀事件;及
    • 製備統計數字及進行分析,而所獲得的統計資料將不會以能識別各有關資料當事人或其中任何人的身份的形式提供給第三方。
  2. 登記人可不按此登記的要求提供個人資料。但如果登記人不提供所須的個人資料,資科辦將無法處理相關預約登記。
  3. 資科辦須根據政府既定資訊保安要求,安全地持有個人資料。資科辦將採取合適的技術性與機構行政措施,例如資料加密、接達控制及防火牆等,以保障個人資料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4. 傳送和/或資料披露

  5. 資科辦不會將市民於預約登記時輸入的資料,用於任何其他用途。資科辦亦會確保個人資料的保存期限,不會超過達致原來目的實際所需。
  6. 出於上文第1項所述的目的,或在法律授權或要求披露的情況下,此登記中的個人資料可被傳送和/或披露至其他政府政策局/部門或其他機構和第三者人士。
  7. 查閱資料要求

    1.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本條例」),除一些豁免情況外,登記人有權要求存取及更改登記人於此登記中提供的個人資料;
    2. 在本條例第20條指定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拒絕查閱資料要求;
    3. 登記人可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式提出要求或查詢: (a) 電郵至enquiry_vaccinebooking@ogcio.gov.hk;(b) 傳真至2802 4549;或(c) 郵寄至「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15樓」。
  8.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登記 (如適用)

    收集資料的目的

  9. 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下稱「統籌處」)會收集登記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及電話號碼,以用於登記人在醫健通相關的登記及使用事宜,及於《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 訂明的相關事宜。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給予及管理參與及/或互通同意、更新醫健通內的資料、收取醫健通的通知及退出醫健通的事宜。取得登記人互通同意的醫護提供者可透過醫健通取覽有關醫護接受者的健康資料。
  10. 傳送和/或資料披露

  11. 統籌處不會在未經登記人同意下向第三者轉移或披露登記人的個人資料和資訊,但下列機構/人士則不在此限:
    1. 衞生署、醫院管理局或統籌處根據《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以書面委任以協助電子健康紀錄專員執行其職能及行使相關權力的個人或實體;
    2. 統籌處所聘用,以便就醫健通的運作提供服務或意見(如技術、保安或數據處理服務等)的任何人員、代理人、顧問、核數師、承辦商或服務供應商;
    3. 統籌處根據香港境內適用的任何法例或法院命令要求,而需要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12. 查閱及改正資料要求

    1.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登記人有權查閱及改正有關登記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相關人士可申請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申請表格可於電子健康紀錄醫健通網 (www.ehealth.gov.hk) 下載。
    2. 登記人亦可向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了解有關詳情。統籌處可按查閱資料要求,向登記人收取適度的費用。
    3. 如欲要求查閱及要求改正登記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應聯絡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 (a) 電郵至:ehr@ehealth.gov.hk;(b)傳真至:3467 6099 ;(c)郵寄至:香港九龍灣展貿徑一號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11樓1193室

同意

本人-

就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的預約登記

  • 已閱讀並理解上文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內容,並同意資科辦可以此預約登記接種由政府主導的疫苗接種計劃下提供的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為目的,處理和使用此登記中提供的個人資料;並向與疫苗接種計劃相關的政府政策局/部門及機構披露此登記中提供的個人資料;
  • 同意將此登記中的個人資料傳送至與疫苗接種計劃相關政府政策局/部門及機構作為接種疫苗用途,以及接種疫苗後進行跟進,包括擬備有關的疫苗接種紀錄,以便公營及私營醫護人員決定及提供服務使用者所需要的醫療服務;
  • 理解我同意衞生署及與政府合作的相關機構(包括香港大學) 查閱及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及由醫院管理局、相關私營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持有屬於本人的臨牀資料,以便衞生署持續監測與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有關的安全及臨牀事件,惟有關資料必須為此目的而查閱及使用;
  • 同意將此登記中的個人資料供資科辦,用於處理登記、審查資料、確認登記資格以及分別與入境事務處和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執行核對程序和疫苗接種狀況;
  • 明白資科辦將保留對審視任何登記的權利,如果發現提供的資料無效、錯誤或有遺漏,資科辦可以在有需要時拒絕任何登記;及
  • 明白政府或會與我聯絡,以核實有關資料及安排接種疫苗的相關事宜。

如任何人士協助他人預約登記,必須先取得相關人士同意,方可使用其個人資料進行此登記。

就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登記 (如適用)

  • 已閱讀並理解上文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內容,並同意統籌處可以處理和使用本人於此登記中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本人在醫健通相關的登記及使用事宜,及於《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第625章) 訂明的相關事宜。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給予及管理參與及/或互通同意、更新醫健通內的資料、收取醫健通的通知及退出醫健通的事宜。
  • 明白取得本人互通同意的醫護提供者可透過醫健通取覽本人的健康資料。
  • 明白統籌處或會與我聯絡,以核實有關資料及安排醫健通登記及使用的相關事宜。

過去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和感染

  • 衞生署轄下的衞生主任可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第三條,要求提供有關過去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和感染紀錄的資料。

就此,我–

我明白,根據第599D章第三條,任何人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即屬犯罪。任何人犯上述第599D章所訂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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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輸入的電話號碼有可能接收不到短訊通知。
接收短訊通知的語言:
給予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參與同意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同時患上流行性感冒(流感)與2019冠狀病毒病的患者會有較大可能出現嚴重併發症和死亡, 而接種流感疫苗可減少住院的可能性及留醫的時間。如你對同時接種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有疑問,可瀏覽有關流感疫苗的接種須知常見問題
  2. 如你已經透過任何途徑接種2023/24年度流感疫苗,請勿揀選「是」,以避免重複接種。
  3. 如你選擇同時預約接種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
    • 系統將自動篩選並僅顯示可以同時提供流感疫苗的接種中心/診所。
    • 如你屬於預約接種兩劑新冠疫苗人士,流感疫苗將於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時同時接種。
  4. 如你不選擇同時預約接種新冠疫苗及流感疫苗,你仍可以透過其他途徑另行接種流感疫苗。請按此瀏覽政府其他免費或資助流感疫苗接種計劃的合資格群組及相關安排。


預約類別:
第一針 ()
第二針 ()
請跟據以下要求選擇第二劑疫苗的接種日期:
  1. 50歲以上人士: 接種新冠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的第一和第二劑建議接種間隔為4個星期(即28天)。
  2. 6個月至49歲人士: 接種新冠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的第一和第二劑建議接種間隔為8個星期(即56天)。如有特別需要,經考慮個人風險及益處,並在知情同意下亦可選擇提前於接種第一劑後最少28天接種第二劑新冠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

如沒有合適的中心或時間段選擇接種第二針,您可以調整第一針接種日期。